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更新時間:2021-02-24 22:42:22
根據《人事部 國家質量監督檢驗檢疫總局關于印發〈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制度暫行規定〉、〈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實施辦法〉和〈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核認定辦法〉的通知》(國人部發〔2003〕40號)文件精神,從2005年起在全國范圍內組織實施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一、實施部門
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
二、科目介紹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設“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設備監理合同管理”“質量、投資、進度控制”“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4個科目。其中,“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為主觀科目;其他科目均為客觀科目。
三、報名條件及免試條件
(一)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遵紀守法,按照《工程技術人員職務試行條例》規定評聘為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并具備以下條件之一者,均可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1.取得工程技術專業中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20年。
2.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專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5年。
3.取得工程技術專業大本學歷,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10年。
4.取得工程技術專業碩士以上學位,累計從事設備工程專業工作滿5年。
(二)凡符合上述報名條件,并于2002年底前評聘為高級工程師專業技術職務的人員,可免試“設備工程監理基礎及相關知識”和“設備監理合同管理”2個科目,只參加“質量、投資、進度控制”和“設備監理綜合實務與案例分析”2個科目的考試。
四、報名辦法及告知承諾制
符合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考條件的人員可在規定時間內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報名考試。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報名工作實行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人員須承諾本人符合報考條件,報名時所填報的信息真實、準確、完整、有效,并愿意承擔不實承諾的責任。資格審核部門(機構)依據報考人員作出的承諾為其辦理報考相關事項。考試組織機構加強事中事后監管,對不實承諾行為和違紀違規行為作出處理。
報名前須注冊,上傳照片等;報名時須認真閱讀并知曉《報考須知》,以及本考試相關職業資格制度規定和考試實施辦法中關于考試報名條件的規定并如實填寫本人相關信息,并簽署《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報名證明事項告知承諾制報考承諾書》,提交報名信息,在規定的時間內進行網上繳費。報名具體安排詳見各省(區、市)有關通知。
五、成績、證書管理
參加4個科目考試(級別為考全科)的人員,須在連續2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參加2個科目考試(級別為免二科)的人員必須在1個考試年度內通過應試科目。考試成績原則上在考試結束后兩個月在中國人事考試網(www.cpta.com.cn)和各省(區、市)人事考試機構網站發布。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合格,由各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門頒發人力資源社會保障部、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用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該證書在全國范圍有效。
六、違紀違規行為處理
應試人員有故意隱瞞真實情況、提供不實承諾或者存在違紀違規行為的,按照《專業技術人員資格考試違紀違規行為處理規定》(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部令第31號)處理,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七、注冊登記
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實行注冊登記制度。取得《中華人民共和國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證書》的人員,必須經過注冊登記才能以注冊設備監理師名義執業。
八、其他事項
符合考試報名條件的香港、澳門和臺灣居民,可以申請參加注冊設備監理師執業資格考試。
(考試具體信息請以考試通知或公告為準)